内蒙古包头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综述

搜狐焦点华北站 2017-04-14 10: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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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是一座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崇尚质量的城市,2001年率先在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了“质量兴市”活动,2003年和2006年先后两次获得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荣誉称号,为推动经济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发挥了积极作用。

内蒙古包头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综述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17-04-13 09:17

编者按:包头是一座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崇尚质量的城市,2001年率先在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了“质量兴市”活动,2003年和2006年先后两次获得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荣誉称号,为推动经济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发挥了积极作用。2012年,包头市在中西部地区率先全面启动质量强市创建工作。2014年12月,质检总局正式批准包头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包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四次会议都将城市质量发展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列为全市重点工作之一。2016年,包头市政府成功召开了包头市城市质量发展大会,是全国排名前列以城市质量发展为主题的专门会议,质检总局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包头的质量发展工作实现了由质量兴市到建设质量强市的新跨越。在追求质量的道路上,包头市始终走在内蒙古自治区乃至中西部地区前列。

2017年2月20日,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前排左二)、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常军政(前排左一)、包头市市长杜学军(前排左三)、包头市副市长白清元(右一)在包钢集团会展中心展览馆参观。

2016年4月14日,包头市政府召开包头市城市质量发展大会。

2017年1月16日至20日,包头市质量强市活动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完成了对各旗县区2016年度政府质量工作考核。

□ 延志成 梁 瑞

近年来,包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质量发展,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为契机,持续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积极推动“三个转变”,坚持以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把质量发展理念融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各个方面,坚持走质量标准品牌强市之路,质量发展在推动城市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中发挥着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城市质量发展战略明确清晰,城市质量文化特色鲜明,城市质量基础保障有力,城市质量工作组织坚强有力,质量成果全民共享。质量已成为包头城市发展的强大动力,2014、2015年度,在内蒙古自治区年度质量工作考核中,包头市连续两年被评为A级等次。

完善质量工作机制,凝聚质量共治合力

包头市始终坚持把质量工作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服务转型升级、提升区域竞争力的重要抓手。一是建立质量工作统筹推进机制。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挥和协调推进质量发展工作。出台了《包头市质量工作联系会议议事规则》,并按年度召开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定了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了质量工作的指导思想,确立了工作原则,规定了总体目标和工作措施,为全力推动各项质量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提供了保障。二是健全质量工作推进机制。包头市先后制定了《包头市“十二五”期间技术标准战略规划》《包头市“十二五”期间质量兴市战略规划》《包头市“十二五”期间名牌战略规划》,包头市“十三五”质量强市战略规划、技术标准战略规划和计量工作战略规划的编制工作已完成,描绘出了包头市“十三五”期间城市质量发展的愿景和蓝图,成为该市“十三五”规划的专项规划。同时,及时出台了《包头市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把质量发展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基础和战略支撑,统筹谋划、整体推进。三是健全政府质量奖励机制。包头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实施以质取胜战略的意见》《关于加强中小企业质量工作的意见》《包头市质量工作奖励办法》《包头市名牌产品奖励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措施。制定了《包头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办法》,并成立了包头市质量奖推进委员会。市政府出台政策,明确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项目建设纳入重点财政支持范畴。近年来,市级财政质量资金投入占年度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比例超过了3‰,为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领域质量工作的有效运行提供经费支持。四是完善质量工作考评机制。以贯彻《质量发展纲要》为主线,制定年度行动计划,在内蒙古自治区率先实施了对各旗县区政府、市直相关职能部门的质量工作目标考核和综合评价工作,强化质量责任考核,形成全市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的促进机制、倒逼机制,构建起了“政府主导、企业主责、市场调节、行业自律、部门监管、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格局,形成了推动质量发展的叠加效应和强大合力。为提升考核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将质量发展工作目标纳入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实绩考核体系,列为市委、市政府重点目标管理内容,进一步强化了旗县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质量发展意识,有力地推进了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四大质量齐头并进,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包头市坚持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为契机,把质量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工程来抓,不断强化质量法治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努力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和经济运行质量,有效增强了城市的综合竞争力。

产品质量 创新监督抽查工作机制,实行“你点我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新模式,把社会需求强烈、百姓关注度高的产品纳入到监督抽查的范围之中,让质量监督抽查的产品更贴民心、合民意,从而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成市、旗县区、追溯试点(企业)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质量安全追溯数据库。现已有近百个追溯试点投入运营,涉及蔬菜(含食用菌)、马铃薯、粮油、肉羊、生猪、禽蛋、水产品等种养殖企业和屠宰加工业。立足稀土产业优势,积极建设国内先进的国家稀土产业计量中心,强化综合服务,全国排名前列质监惠民服务体验中心全面施工。

2016年度,全市钢铁、稀土、有色金属、化工、建材、机械装备、纺织等产品出厂合格率达到100%,国家、自治区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为94%,质量统计调查合格率达到100%;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抽检工作实现各旗县区全覆盖,蔬菜监测合格率为97.1%,水产品监测合格率为95.5%,农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为98.8%,畜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100%;食品抽检合格率为94.6%。农产品、食品、消费品等重点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均稳步提升。

工程质量 创新质量监督方法,从以实体监督为主,转变为行为监督和实体监督并重。同时,建立完善了企业、执业注册人员信用信息和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基础数据库,完善市场主体行为动态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非法违法建设施工行为,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以改善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为目标,着力推进生态宜居和区域性中心城市、百姓暖房工程、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3.21万套,建成1.83万套,完成100万平方米旧小区综合改造;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两年累计投资54.2亿元,完成了592个村庄的建设任务;李克强总理曾经先后两次视察的北梁棚户区搬迁改造项目全面落实,3年累计投资234亿元,征拆安置任务全部完成,12.4万群众圆了宜居梦。包头市被住建部授予全国棚户区改造示范城市称号。

2016年,全市在建项目591项,面积约2795万平方米,其中,新开工房建工程52项,面积约281万平方米,市政工程61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环境质量 在荣获联合国人居奖、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等荣誉的基础上,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为抓手,全面启动实施了工业污染防治、城市燃煤锅炉整治、城市生活污染治理、城市扬尘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和城市环境精细化管理六大工程。各旗县区认真落实属地整改主体责任,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全市上下形成强大合力,全面开展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推动环境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加大了对发电用煤、工业用煤及民用煤质量的监督抽查频次,实现了对煤炭经销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全覆盖。制定了《工业和民用燃料煤》地方标准,有效发挥了对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的硬约束作用。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考核中,包头市位列全区排名前列。

服务质量 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促进包头市服务业发展的八条政策措施》《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重点支持电子商务、成品油企业、旅游行业、家庭服务业、体育产业、会展经济、物流产业等,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和专项资金奖励,促进服务业增量提质。

29个物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42.9亿元,公路港、铁路现代综合物流园区建设进展顺利,全市物流业总收入达到540亿元。认真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品牌旅游景区创建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服务业品牌战略,五当召、美岱召等旅游景区实现了提档升级。

抓好重点领域改革攻坚。制定公布政府权责清单、投资领域负面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审批要件精简20%以上,建成覆盖全市的网上政务大厅和掌上政务大厅。商事登记实施“六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机制不断强化,新登记注册企业增长13%以上。

勇于开拓创新,全力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两个创建”有机融合、协调推进。包头市积极探索共同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有效路径,把质量发展纳入了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范畴。创建质量强市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坚实的物质支撑,创建文明城市为创建质量强市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实现了创建质量强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有机结合,独辟出一条崭新的创建之路,进而使质量强市创建有了更宽广的平台、更高的价值追求和更恒久的续航力,为文明城市创建注入了更加丰富、生动、鲜活、具体的大质量内涵。“两个创建”统筹协调、相互促进、相得益彰、齐头并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建立了统筹推进机制。将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纳入了《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安排,协调推进。二是建立了协同考核机制。《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任务分解和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验收细则任务分解紧密衔接,突出质量导向作用,强化考核力度,推动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创建责任。三是建立了宣传工作联动机制。将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宣传列入迎接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宣传工作方案中,专门制定了《包头市“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宣传工作方案》,实施了《质量强市和文明城市共同推进行动计划》,合力推进质量诚信和质量标准品牌建设,联合组织开展“德润鹿城·文明包头——唱响质量主旋律 讲包头质量故事”、质量工作“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乡镇)以及共同安排部署全市“质量月”重点宣传活动等,通过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高密度的社会宣传,进一步扩大了质量强市和文明城市的社会影响力,提高了全体市民对于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两个创建”的有机结合,使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和文明城市各项测评指标有了更加明确的实现路径、推进措施和创建成果展示平台,促进了文明城市创建提档升级和质量强市创建扎实高效。全国文明城市和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共同推进,为质量发展增添了新的活力和动力,也为把包头打造成为共享质量发展成果的示范区、创新质量发展的先行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5连冠”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两个创建”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和做法,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创建工作经验。包头市荣获2015年度“质量之光”质量魅力城市称号。

注重标准引领,推动质量提升。包头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把加强标准化建设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了全市“十三五”规划,将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作为重要切入点,以标准提升质量,以质量创立品牌,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力推动经济转型发展。2016年在全国地级城市中率先提出创建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组建了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初步构建起涵盖产业发展和社会管理等诸多领域的标准化推进体系。同时提出要做好质量、标准建设文章,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积极落实“标准化+”行动计划,加强标准体系建设,以创建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为抓手,抢占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制高点。抓质量、抓标准化已经成为包头在发展竞争中“提档升级、争创一流”的重大战略举措。

包头市创建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是深化标准化工作的生动实践,开创了全国地级城市强力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的先河,必将发挥出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2015、2016年度,包头市连续两年被自治区评为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A级等次排名前列名。包头市创建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荣获2016“质量之光”年度质检创新奖。

质量强市永远在路上。包头市将坚定不移地以提高发展质量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档升级、争创一流为目标,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推进质量发展,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不断强化质量基础,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和服务质量,全力以赴做好质量、标准建设文章,努力开创质量发展工作新境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迈入质量时代。《中国质量报》

(以上内容来源于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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