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 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良好运行

搜狐焦点包头站 2021-07-20 18: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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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我市持续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韩正副总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讲话精神以及国家、自治区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全力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全面优化市场结构,强化市场监管,房地产市场保

2021年上半年,我市持续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韩正副总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讲话精神以及国家、自治区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全力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全面优化市场结构,强化市场监管,房地产市场保持了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房地产市场运行基本情况01

房地产开发项目规模下降

 截至2021年6月底,全市共有房地产开发项目124个,建设规模2353.97万平方米、计划投资总额为1154.02亿元、施工面积1623.63万平方米,同比分别下降8.91%、1.59%、0.97%,其中:新建项目12个,建设规模114.64万平方米,施工面积18.08万平方米,同比分别下降57.34%、54.83%;续建项目共有86个,建设规模1765.23万平方米、施工面积1307.36万平方米,同比分别下降2.07%、增长0.94%。

02新建商品房供应同比下降 2021年1-6月,全市上市商品房项目57个,批准预售商品房10488套、面积124.35万平方米,同比分别下降29.73%、28.58%,其中:新建商品住房8586套、面积101.85万平方米,同比分别下降31.91%、35.30%。03

新建商品房销售同比大幅上升

根据内蒙古商品房网上销售系统统计,2021年1-6月份,全市新建商品房销售16733套、面积194.69万平方米、金额125.5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64%、13.99%、7.80%,其中:新建商品住房累计销售14706套、面积174.10万平方米、金额108.9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92%、16.90%、7.87%。

04新建商品房库存略有下降 截至2021年6月底,全市可售新建商品房73225套、面积788.05万平方米,库存面积较2020年底下降4.01%。其中:可售新建商品住房36988套、面积461.49万平方米,库存面积较2020年底下降9.52%,去化周期14个月,处于10-18个月的合理区间。05

二手房交易同比增长明显

 2021年1-6月份,全市二手房成交16782套、面积149.35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31.10%、46.06%,其中:二手住房成交15885套、面积136.39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30.01%、38.40%。06新建商品房价格稳中有升根据内蒙古商品房网上销售系统统计,2021年1-6月全市、市四区和稀土高新区商品住房房价中位数分别为6557元/平方米、6858元/平方米。根据国家统计局7月15日公布的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2021年6月包头市新建商品住宅环比、同比价格指数分别为100.0、103.3,由高到低分别排70个大中城市第56位、49位;二手住宅环比、同比价格指数分别为100.2、102.8,由高到低分别排70个大中城市第41位、40位。2021年1-6月,包头市新建商品住宅平均环比、平均同比价格指数分别为100.2、103.0,由高到低排70个大中城市51位、50位;二手住宅平均环比、平均同比价格指数分别为100.3、102.8,由高到低排70个大中城市43位、40位,我市排名靠后、涨幅较小。2021年6月包头市住宅环比价格指数变动情况

2021年6月包头市住宅同比价格指数变动情况

二、采取的工作举措01

不断提高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水平

 按月完成“城房指数”“全国90个重点城市房地产市场月报”包头数据及“房地产交易市场日报、月报”住建部直报工作,及时完成编制房地产市场监测报告、房地产运行情况分析及直报分管市长月报、周报及2020年监测报告汇总版的编撰。每季度对已开工建设未取得预售许可和持地待建项目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完整的房地产市场监测数据分析链,及时掌握全市各地区商品房预期库存情况,优化市场供应结构,提前化解市场风险。高质量完成配合统计局报送“70个大中城市房价指数”、直报销售面积和投资数据等房地产行业统计工作。

02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继续落实《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2021年上半年,累计与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办理完结25个新建住宅项目的价格备案工作;与包头调查队配合对新建住宅项目的销售价格情况进行现场调研,详细了解我市新建商品住宅业态情况。针对房产开发企业在售的新建商品住房房价波动幅度过大的情况,约谈企业负责人,要求企业积极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的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使我市住宅价格指数涨幅平稳,在70个大中城市中排名靠后,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工作取得实效。

03

全面实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不断对预售资金监管政策进行完善,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原则,全面加强对监管银行的指导和监督,确保资金优先用于工程建设,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原则。对全市58家房地产企业的67个房地产项目进行资金监管,监管新建商品房26302套,监管面积319.47万平方米。04持续推进新建商品非住房去库存

在完成对各地区上年度新建商品非住房去库存工作考核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年度对全市各旗县区非住房去库存工作的考核指标,压实地区主体责任,逐步形成我局抓推进、地区抓落实的层级管理机制。全力落实市委工作部署,积极与各旗县区进行对接,全面摸清各地区商品房非住房分布情况及适宜用途,推动各地区紧密结合招商引资、建设创业园、公务公益用房建设、人才引进及人才公寓建设、养老机构建设等举措,去化新建商品非住房库存。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调整营销手段,加大商品非住房销售力度,从单一的开发销售向租售并举模式转变。2021年上半年,累计对15个新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非住房项目进行现场调研。

05

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

深入落实《包头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房地产市场领域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完成2020年对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工作,根据信用等级,实行差异化分类管理。按照 “多证合一”改革意见要求,从“多证合一平台”认领房地产经纪机构350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工作实际,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多证合一”工作流程的函》,完善联动环节,加强规范管理。完成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权责清单梳理工作,按住建厅要求将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纳入自治区行政审批平台,上半年初审通过估价机构备案事项4件。

06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整顿

印发了《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房地产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采取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结合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领域乱象整治,进一步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21年上半年,累计检查售楼场所316处/次;查看项目施工现场累计238处/次;检查房地产中介机构590处/次。累计接到群众咨询1823件,累计接待来访群众365人次,回复解答率100%;累计受理投诉举报49件,办结回复率100%。

07定期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稳定社会预期

与市自然资源、统计、税务及全市各地区发改部门积极配合,定期发布权威信息,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引导居民准确认识房地产市场形势,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树立理性消费观念,稳定社会预期。

三、下一步的工作举措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以及中央、自治区、包头市经济工作会,国家、自治区住建工作会和近期市委、市政府关于房地产市场工作的相关部署,切实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有效应对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形势,多策并举,进一步激活我市房地产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和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工作;二是全力开展房地产市场精准调控;三是不断加强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监测;四是进一步活跃房地产销售市场;五是不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六是禁止借学校名义炒作的行为;七是不断提高住房品质;八是持续促进房地产中介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九是大力推进新建商品非住房去库存;十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来源:包头住房和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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