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专项整治“大棚房”不手软

文明包头 2018-10-15 10: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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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牟取私利擅自改变耕地用途,已成为农村地区违规建设的一大顽疾。近日,青山区按照上级要求针对这种行为展开专项整治,陆续拆除多处“大棚房”,还耕地以本来面目。

在规划好的大棚建设用地上私建小厂房、仓库、饭馆、养殖场……为牟取私利擅自改变耕地用途,已成为农村地区违规建设的一大顽疾。近日,青山区按照上级要求针对这种行为展开专项整治,陆续拆除多处“大棚房”,还耕地以本来面目。

9月28日上午,青山区农牧林水局、国土资源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和兴胜镇等多部门、单位联合执法,对兴胜镇王老大村违规“大棚房”实施强制拆除。记者在现场看到,“大棚房”夹杂在一栋栋农用温室大棚中,每栋大棚都有统一的院落、大门配套,因为建设风格一致,违规建筑十分隐蔽,很难从外部分辨清楚。执法人员强行打开一处“大棚房”的门锁,棚内堆放着许多制作好的办公家具,成了一个地道的仓库。公证人员录像留存证据,执法人员将所有家具清理至空地后,铲车进入工作现场。几辆铲车同时作业,瞬间将这座“大棚房”拆除。

在另一处院落里,几名工人正忙着自行清理杂物。这里有一座彩钢板搭建的小型木器加工车间,车间内放有加工机械和板材等,空气中粉尘飞扬,院内还有一排供工人居住的临时建筑。加工厂负责人说,类似的木器厂在王老大村还有几家,都在整治范围内。

“这些小企业、小作坊、小工厂在占用耕地的同时,大部分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环保审批手续。”青山区农牧林水局局长郭建光说。28日当天,王老大村的“大棚房”被全部依法拆除。

青山区专项整治“大棚房”行动始于九月初。在接到自治区纪委监委工作组问题线索后,9月10日下午,青山区委召开书记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大棚房”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认真摸排,不留空当、不留死角、不留尾巴,细化实化措施,分类实施,边查边改,全力推进。会后印发开展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明确告知违建业主自行拆除时限为9月12日至9月20日。

经认真摸排,青山区的违规“大棚房”主要集中在青福镇色气湾村、兴胜镇王老大村和畅兴合作社园区,共计50栋、38700多平方米。整治通知下发后,部分大棚主配合整改并已在限期内拆除整改完毕,20日后,联合执法部门对不配合整改、联系不到的大棚户陆续组织了统一拆除整改。结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青山区正加快构建镇村联动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切实将“大棚房”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反弹。

郭建光说,目前青山区正加快生态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引导北部区各村通过大力发展高效农业、休闲旅游和观光采摘等,促进农民增收,以此杜绝违法用地的观念和行为。(包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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