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买房赠送面积有猫腻,小心办不了房产证!

包头楼盘网 2017-09-04 17: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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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买房赠送阁楼、地下室、花园、露台、飘窗等卖房广告屡见不鲜。 买房“赠送面积”或“半赠送面积”已经成为开发商卖房促销的重要手段。开发商赠送的面积真的是免费的吗?赠送的面积会不会有风险和法律纠纷? 今天小编就来和你说说,买房赠面积里面的一些猫腻!

近几年,买房赠送阁楼、地下室、花园、露台、飘窗等卖房广告屡见不鲜。

买房“赠送面积”或“半赠送面积”已经成为开发商卖房促销的重要手段。开发商赠送的面积真的是免费的吗?赠送的面积会不会有风险和法律纠纷?

今天小编就来和你说说,买房赠面积里面的一些猫腻!

【 “赠送面积”到底是啥? 】

“赠送面积”是指开发商利用商品住宅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尽量多设计可利用但又不计算或只计算一半面积的居住空间,以提高单位使用率,让购房者觉得“物超所值”。

通常情况下,开发商赠送的面积多是阳台、飘窗、露台、错层、地下室等。对此,不少购房者认为自己是赚到了,殊不知,这些“赠送面积”,有的本是购房者应得的,有的是开发商擅自改规划违建的面积,在所有权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甚至还可能没法办不动产权证。

【 这些房子的面积,本来就是你的! 】

根据住建部2014年7月1日出台的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半封闭的阳台、没有顶盖且在房屋户型之外的露台、结构净高低于2.1米的飘窗、结构净高低于2.2米的夹层等本来就不计入建筑面积,是购房者应该免费获得的使用面积。

举个例子。

根据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3.0.13的规定,“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如果开发商要赠送的飘窗结构净高低于2.1米,这种飘窗原本就是不计入建筑面积的,那么开发商的赠送就不成立。

同样,如果是阁楼。

“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如果开发商要赠送的阁楼的结构净高在1.2米以下,这种阁楼原本就是不计入建筑面积的,那么开发商的赠送就不成立。

也就是说,这些面积根本就是我们房子自己的,没有“赠送”这个说法,这只是开发商的“套路”而已!

【 违规“赠送面积”,当心房产证被坑!】

除将本该购房者免费获得的使用面积计入“赠送面积”外,一些开发商还将小区所有业主共有面积,例如顶层露台、地下室空间等赠送给部分特定购房者。开发商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因为开发商无权将公共部分的面积赠送给私人使用。

此外,还有一些开发商所谓的“赠送面积”是其擅自改变规划违建的,即在项目通过审批后,开发商又对原有设计进行修改,例如通过搭建楼板、增加跃层等对户型进行二次改造。这种做法不仅会使整个建筑承重变大,破坏原有的抗震、防灾设计,降低楼体安全系数及使用寿命,更重要的是,这种擅自修改设计规划的开发商没法办理大产证。

买房套路多,大家需谨慎,可别因为开发商的一时优惠,影响到居住的安全和自己的利益,那也就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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